寶寶,你帶著愛走了
2006年12月15日
揚子晚報
2006年10月7日,“她靜悄悄地來到世上,沒有喊聲,也沒有動作,在呼吸器及強心針的作用下總算存活了下來”;10月15日,“我們漸漸感受到她身體變得冰冷,最後在媽媽懷中安詳地離開了”……
從出生到死去,香港女嬰高琳琳在這個世界上逗留了僅僅9天。一份由其父母執筆的《高琳琳日記》在網上公開,當日記後的留言超過5000條時,“高琳琳”事件成了香港媒體的頭條新聞,並被全國網站競相轉載。越來越多的人知道了這個名字以及發生在其背後的心酸故事 (記者:張磊)
第9天,琳琳離別了爸爸媽媽
展鵬和文琪是一對普通的香港夫婦。文琪懷孕20個星期時,B超照出琳琳胃部異常向上移位,醫生問他們是否墮胎,在得到“孩子有4到9成希望可以治好”的承諾後,兩人決定讓琳琳來到世上。出生後的琳琳立即被送進了深切治療部,在氧氣箱內接受插喉治療,5天后,她更以稚弱的身體承受了一次失敗的手術。第9天,琳琳的父母經過痛苦的抉擇,在“放棄治療”協議書上簽字,琳琳的生命由此走到了盡頭。
琳琳走了,但她父母寫給她的日記讓人知道了這個曾經在世上生活了9天的女孩。
前言、後傳、9天的日記以及留言本構成了主頁的幾乎全部內容。11篇文章,短不過3行,長不到千字。從初為人父母的喜悅,堅持生下琳琳時的滿懷希望,一次次自我安慰式的激動,手術失敗後的絕望,到最後做出放棄的決定……比文字更直觀的是一張張照片,主角永遠是琳琳,不變的是那個隔斷了她與外界的氧氣箱。整整9天,除了偶爾用小手碰觸父母,重病的琳琳幾乎沒有動過。直到喉嚨裏的管子被拔去,她才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穿上漂亮的嬰兒服,進入了父母溫暖的懷抱——像日記裏說的那樣,琳琳已“身無牽掛”,爸爸媽媽親手抱到了自己的女兒。這是永遠離別的一刻,卻是琳琳作為寶寶最享受的一刻。
千言萬語化作《高琳琳日記》
“一方面想留住琳琳,另一方面又怕自己的私心讓琳琳更痛苦。”夫婦二人這樣解釋自己的矛盾心情,在他們看來,自己和琳琳都已經盡力了。日記裏有這樣一段描述——我們告訴琳琳:“如果你想多看爸爸媽媽一會,就多堅持一刻,如果堅持不下去,就先走,不必擔心爸爸媽媽。琳琳好似舒服了一些,但手仍然繃得緊緊的,渾身不時抽搐……”琳琳的父母說,“琳琳身體有這樣嚴重的缺陷,仍堅持來到人世看她的爸爸媽媽,將來我們可以驕傲地告訴別人,我們有一個這樣堅毅不屈的女兒。”
為了紀念這永生難忘的9天,為了這種令他們“驕傲”的“高琳琳精神”,夫婦二人決定將日記公開,他們表示,“把千言萬語化成網頁,如果你有朋友對生命感到沮喪,或有孩子面對類似的考驗,歡迎你介紹高琳琳讓他們認識。快樂小天使必會送上心靈的安慰、堅毅的勇氣及生命的力量。”意料之外的轟動隨之而來:記者在日記主頁的留言本上看到,到昨天為止,已有25萬餘人點擊了《高琳琳日記》,近7000人發表留言。而其他因為網站刊登新聞、進行轉載而引發的熱議更是多不勝數。
網友熱議,比質疑多的是感佩
粗粗翻看“留言本”上多達600多頁的留言,最多的聲音是對琳琳發出的同情、追念還有感佩。特別是一些初為人父母的網友,他們為琳琳的遭遇“悲不能眠”,更為琳琳的執著而“感動莫名”。與此同時,也有網友將敬佩給予了琳琳的父母。“直到最後一刻,你們才放棄了希望,正是你們的堅持,讓琳琳短暫的一生卻擁有了最美好的記憶。”不僅如此,更有人從琳琳的故事裏有了感悟,“你們讓我學會珍惜身邊的親人朋友同事,更重要的,讓我明白了生命的可貴。”記者在網上無意中發現,香港一些民間自發創立的旨在幫助“自殺者”重燃生命希望的熱線網站,已紛紛將“高琳琳日記”和“高琳琳事件”鏈結到了首頁,以此勸誡和啟示自己的幫助物件。
當然,《高琳琳日記》在觸動千萬線民心中最柔弱處的同時,無可避免地引起了爭議和質疑:應不應該讓一個有先天疾病的嬰兒出世?“有生命才有希望。”在這個觀點的支撐下,有網友說,琳琳的父母盼望抱著醫好女兒的心態,把女兒生下來。雖然結果不盡如人意,但無可厚非。也有人指責琳琳的父母,“你們太自私,為了給自己一個施展愛心的平臺,讓生重疾的女兒誕生在這個世界上受苦,最後又主觀地剝奪她的生命。你們有沒有尊重琳琳的意願?”可是,除了根本無法開口的琳琳,又有誰能知道“琳琳的意願”?正像有網友回應這種論調時所說的,“局外人看得到琳琳的淒涼,卻沒有人能夠知道她的所思所感。在這段期間,她也睜眼看過這個世界,伸手抓過爸媽的指頭,生活在家人和醫護人員的關切中。這苦與甜之間的衡量,各人有各人的天平,小琳琳自己說不出,也沒有人能夠代她發言。”
應尊重父母的選擇
其實,近年來類似的“高琳琳事件”並不鮮見。有先天缺陷乃至先天疾病的嬰兒該不該生?這個問題,除了引發越來越多的討論外,更已成為世界範圍內的倫理學課題。昨天,在就此事接受記者採訪時,南京醫科大學醫政學院倫理學教研室主任李勇表示,對於有嚴重缺陷或疾病的新生兒(指產前),國家是允許淘汰的,在此前提下並“尊重新生兒父母的自主權”。
李勇告訴記者,從醫生事前徵求高琳琳父母這一點來看,琳琳當屬有嚴重缺陷的新生兒,可以被選擇在母體內直接淘汰。“允許畢竟不是鼓勵。”李勇說,孩子的生命來自父母,作為其法律上的監護人,琳琳的父母有權力替琳琳決定命運,“撇開法律因素不說,我們再看該不該生的問題。”仍以琳琳為例,“她的痛苦是顯而易見的,把這樣的病痛強加在一個嬰兒身上是殘忍的。”李勇認為,“很多事例表明,一些有疾病、有缺陷的嬰兒即使經過治療維持了生命,在這個過程當中全家人都很痛苦不說,更有小孩在具有意識後埋怨父母讓自己來到了世間,這種悲劇無疑並不少見。”
有希望自然不能放棄,但明知不可為而為之就有待商榷了——就這一點來說,李勇認為,“從醫者的角度看,自然要加強責任心和提高技藝;對新生兒父母來說,“婚檢、孕檢顯然是不能忽視的。”李勇最後告訴記者,“當然,不管怎樣,琳琳的父母對琳琳的愛和希望都很執著,比起那些屢見不鮮的,把病嬰生下卻又棄之不顧的父母,他們顯然是很有責任心的。”